新疆出台质量强县(市、区)培育建设指南
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(记者索蓉芝报道)近日,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《质量强县(区、镇)培育建设工作方案》, 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广泛征集意见建议,组织新疆和国内其他省区市质量专家和技术机构进行论证,结合自治区实际,印发《自治区质量强县(市、区)培育建设实施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旨在鼓励引导各县(市、区)因地制宜推动兴业、强县、富民一体发展,培育一批质量强区建设标杆城市。
《指南》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。确定建设目标,提出2025年至2027年,每年培育不少于5个积极性高、质量基础好、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的质量强县(市、区)。细化培育路径,从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,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,提高产品、工程、服务质量水平,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,提升绿色发展质量,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,推进全民质量共治七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,明确培育建设的路径。提出工作措施,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、注重提升培育质效、创新出台质量政策、支持打造特色试点、选树推广建设标杆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,确保培育建设工作取得成效。强化组织保障,从加强工作统筹协调、政策支持保障、质量状况对比分析,以及落实基层减负等要求方面强化组织实施。提供借鉴经验,以附件形式提供了全国质量强县(区、镇)培育建设典型案例、自治区培育建设政策工具箱,并根据各地自愿提出要求,形成了来自14个地(州、市)30个县(市、区)组成的首批培育建设库。
据了解,新疆自开展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以来,各地积极响应、踊跃参与,将质量工作深度融入区域发展战略,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培育建设工作方案,20个县(市、区)进入国家首批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库,伊吾县质量强县经验入选全国典型案例,伊吾县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纳入全国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创新试点,沙雅县、库尔勒市、奎屯市等5县(市、区)纳入全国质量强县“百城提升”行动,积极打造区域质量新优势,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,为质量强区建设夯实基础。